詳細信息 | |
標題 | 咨詢常州市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
提交日期 | 2025-03-19 10:29:47 |
內容 | 咨詢常州市就業見習補貼相關政策。 |
受理回復 | |
回復日期 | 2025-04-08 10:29:47 |
回復單位 |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回復內容 | 您好! 《常州市就業見習實施辦法》規定,就業見習補貼主要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單獨工傷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等。1.生活補貼:實行見習單位先行支付后政府補貼的原則,補貼標準為我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60%,考勤不足15天的不予享受見習補貼。2.保險補貼: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根據規定的社保基數和費率統一為見習人員辦理單獨工傷保險。3.房租補貼: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和“雙零”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及青年在見習期間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經申請認定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房租補貼。4.帶教補貼:帶教一名見習人員按100元/月的標準給予帶教補貼,技術崗帶教老師每人同期帶教學員不能超過3名,非技術崗帶教老師每人同期帶教學員不能超過5名。見習單位須每月按時給見習學員發放約定的基本生活費,不得無故拖延。 |